2010年3月14日星期日

思考的为什么



以前有同学戏称我为“十万个为什么”,前几天和室友讨论“法轮功为什么是邪教”的问题。


坦言说,我不喜欢“法轮功”这种东西,换句话说,如基督教这种对想法、信仰不很开放的宗教都抱有反感的情绪,但是我觉得应该尊重这些宗教——我们都应该有选择相信某事物的权利,不是吗?如果活着太痛苦,抱有美好希望死去也应该是一项基本的权利。关于谁欺骗了谁,谁利用了谁,不都是一个“周瑜打黄盖”的事情么?

如果某 party 给人的承诺让他们失望了,为什么不能让人自己选择愿意相信的东西?


让我震惊的是,其他的 4 名室友,1 名完全对这个讨论没有兴趣,2 名不觉得这是个问题,认为某 party 这样做是可以理解的,剩下的一名尖锐的批评这种反对某 party 的组织就是邪教,就应该消灭——在她的心里,某 party 的执政是理所当然并且不可撼动的。“水可载舟亦可覆舟”的话应该是从中学就开始学习的,可是在了现实中,却仅仅是放在作文里凑字的一句话罢了。


我不是热心的维权人士,我也不关心什么人权,我能不能作为一份子选出我所相信并且期待的人做领导者:这些都太太太遥远!

我开始可怜那些维权的人士:他们失去了功名、失去了财务,身陷囹圄,而他们想要努力保护的人却冷冷的看着他们,仿佛是大街上被人玩耍的猴子,笑一笑仅仅成为了饭后的谈资。

鲁迅先生想要拯救的国人,这条道路是何其漫漫。换一个角度说,为了能够安定的生活,甘愿被“愚民”也是一种选择?就想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说道的,这就要被烧死的铁屋子里的人,你的大喊大叫不是反而带给他们即将死去的恐惧么?


现在唯所庆幸的是,我的脑子还是自己的,我的想法还不能被控制:在选择支持与选择反对之间徘徊。而这种徘徊无疑是 uncomfortable 的:一边要看着它为解决农民、农民工吃饭穿衣的问题,一边又要看着它无限放大的权利为所欲为不容置疑。

一年前相信,这种没有限制的权利会因为社会的推进而慢慢好起来,但事实的发展却让我从一个支持者变成了一个怀疑者。也许还需要多一点的时间等待,可是我这墙内的红杏却忍不住想要感受墙外温暖的春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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