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3月9日星期一

恋爱或其他

我说的恋爱是 2 个词,恋和爱。先是迷恋,然后厌倦,回归才是爱恋。
就像我家用了 20 多年的那个茶壶一般。中间也曾换过另外一个,后来还是换回去了。老实说,也许它并不很好看,但是我已经习惯了在它那里找水喝以至于不能分辨出它到底是不是好看的。
但没人觉得它不好。即便是刚刚结婚的少妇见了这只茶壶也很是欢喜:它有一种令人羡慕的气质。

中午和 XY 一起吃饭,XY 看见前男友,他们之间的事情也听她说过一些,是男孩子厌倦了。XY 要去打那个男孩子。
终于想办法劝阻,把她骗回寝室。
前几次她也曾有过这样的想法,跟她班上的一男生说,那男生竟然答应与她同去。sigh. 她心里愤愤不平莫非那男生也失恋需要一抒其愤?
我没有办法劝她忘记,不要仇恨,但是总还是知道,这并没有到用暴力解决问题的地步。
倘若一个耳光就能让那个男生有所愧疚,我更愿意去打那个因为碰见了漂亮女生的追求而放弃 8 年恋情的那个某某。那个和 XY 分离的小弟弟还没有让我觉得需要动手的必要。

楼下某 mm, 终于追得让学长放弃了 8 年的恋情。又得到了什么?
我不是她,亦不知道。
有些东西用久了,便不舍得离开了。偶尔厌倦,看见了喜欢的,欣然买下,但是不久仍会换回去。
偶离不弃,这才是恋爱吧。

1 条评论:

匿名 说...

偶离不弃。
说得真好,我都感动了T 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