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4月24日星期五
我只是你转瞬即忘的路人甲,凭什么陪你蹉跎至天涯?
电脑报修,无趣,拿手机上校内,见竟有几人分享这句话,sigh. 忍不住说,这话实在狗屁。上星期老爸电话说有位姑妈在武汉瞧病,让我过去看看。问清楚地点,打的过去:那雨实在大。车上接老爸电话,他甚是懊恼,说不该让我去,这样大的雨,我若感冒就无人照料。其实…我不认得那个姑妈…但她是老爸的亲姐姐,所以老爸觉得,我就算得了消息也可不去。姑妈尚且疏离,更何况没有血缘关系的人。若按那句话的逻辑,天下的人我都可不理会,因为终究会离我而去。不必养狗,因为一般的狗没我命长;不必结婚,因为一般老公不会和我一起死;甚至不用有父母,理由同上。贯穿整个始终来看,谁都是我的路人甲。完全没想到,这样脑残的话…算鸟,我算是唯心阵营的唯物主义者?
订阅:
博文评论 (Atom)
1 条评论:
陪你走那么一小小段还是行的,天涯那么远,还是算了,我们都还有自己的事要忙呢.
我觉得应该是这个意思~~~无聊的飘过~~~~
发表评论